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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公司编制的《鹤山市四堡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》通过评审

发布时间:2017/7/10       浏览次数:2739

  2017年7月7日,由我公司编制完成的《鹤山市四堡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》顺利通过江门市水务局组织的专家评审。

  会议由江门市水务局总工程师刘元飞主持,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鹤山市水务局、鹤山市四堡水库管理所、江门市科禹水利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及7名特邀专家。与会人员在查勘了现场之后,听取了项目组成员对报告成果的汇报和说明,并进行了认真讨论。会议认为,报告基本符合《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》(SL 258-2017)和《广东省水利工程安全鉴定实施细则》及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,同意水库大坝评定为“二类坝”的评价结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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